各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2026年资助期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项目计划书中项目结束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有关要求
(一)审查项目研究内容完成情况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对照项目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和预期研究结果等,尽早收集整理好结题所需的相关成果材料,做好结题前的准备工作。
(1)项目负责人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的论文以及取得时间早于项目资助期开始时间的研究成果列入报告中。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自然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2)各位项目负责人须妥善保管好项目实施情况的各类原始记录,确保记录及时、准确、完整,以备基金委审查。
2.确因客观原因,未达到预期研究内容的,请务必在9月8日前与科技处项目科联系。同时由项目负责人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延期申请(附件中应提交延期报告及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延期期间年度研究计划安排)。逾期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将不予受理。
(二)梳理核查经费使用情况
1.项目负责人可提前梳理项目经费执行情况,核查经费是否全额到账、合作外拨资金是否按照合作任务书进行拨款、经费使用进度是否合理等。
(1)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根据研究计划、实际情况和相关管理办法,在项目执行期截止前合理安排项目经费支出,杜绝“突击花钱”等类似情况。如:违规先行拨付资金、巧立名目突击乱发(花)钱、大量与项目任务不相关的资金支出等。对于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结题报告中详细说明结余资金产生原因以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2)科学基金项目规定的结题决算截止时间是12月31日,负责人须结合学校计财部门年度财务决算时间安排,提前做好经费支出报账计划。
2.预算制项目负责人应核对项目实际经费使用情况与“计划书”的经费预算是否相符,如不符,请核查是否已办理预算调剂相关手续,预算调整情况应由项目负责人在结题报告中予以说明。重点核查设备费(设备购置费)预算是否有调整,若因设备购置费预算调增,导致原核定间接费用大于项目结题时重新计算的间接费用:
(1)设备购置费预算总额调增在5万元及以上的,超出原间接费用核定金额的部分,将由学校汇总,并于下发结题通知后的3个月内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2)设备购置费预算总额调增在5万元以下的,超出原间接费用核定金额的部分,应调入直接费用使用。
3.绩效支出不得以计提方式视同支出,应在项目资助期内根据研究进展及科研人员在项目研究中的实际贡献,合理确定支出进度和金额。
4.其他具体要求和政策变化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会正式通知发布。
三、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督促并协助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结题材料的准备。
未尽事宜,可联系科技处项目科,83789729
科技处
2026年7月3日
